我的账户
明湖网

自媒体资讯干货

亲爱的游客,欢迎!

已有账号,请

立即登录

如尚未注册?

加入我们
  • 客服电话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000-0000

    电子邮件

    xjubao@163.com
  • APP下载

    明湖网APP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

  • 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明湖网公众号

明湖网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

海口规范房地产销售 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2021-10-15 发布于 明湖网
日本电影网免费在线看最新电视剧 https://www.riben.run

  9月27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消息,该局和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的通知》(简称《通知》),就规范海口市房地产销售宣传、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作出规定,明确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居间代理买卖过程中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

  《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营销代理机构的房地产销售广告不得含有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购买者可以入读、划片入读某特定中小学,不得使用引发购房者对特定中小学入学资格产生误解的特定用语;不得对规划和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涉及在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应当明确注明“在规划中”或者“在建设中”。

  《通知》还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居间代理买卖过程中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虚标房价或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得组织出售方联合抬高报价;不得协助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

  此外,《通知》对网络自媒体在房地产销售宣传方面提出要求。《通知》明确,网络自媒体不得散布与国家“房住不炒”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观点;不得炒作或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炒作学区房等话题;不得片面和歪曲解读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文章来源:贝壳财经)

文章来源:贝壳财经
1

鲜花
1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该文章已有0人参与评论

请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相关阅读

  • 明湖网
    1970-01-01
  • 明湖网
    1970-01-01
  • 明湖网
    1970-01-01
  • 明湖网
    1970-01-01
  • 明湖网
    1970-01-01
  • 明湖网
    1970-01-01
明湖网

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Get最新资讯

相关分类
热点推荐
关注我们
明湖网与您同行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客服邮箱:xjubao@163.com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明湖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明湖网 X1.0@ 2015-2020